中国公司与加拿大企业发生商业纠纷,可以在中国境内起诉加拿大公司。在起诉时首先需要向国内法院递交加拿大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用于确立被告的身份。加拿大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由加拿大公司注册处(Registrar of Companies)出具,取得证明后需要经过中国驻美使领馆领事认证,才能在国内合法使用。
在商业贸易中发生纠纷时,很多中国企业往往发现自己无法提供加拿大公司方的公司注册证书、公司董事股东名册等资料。而到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加拿大公司方已不再可能提供公司证明材料给中国企业。
傲凡咨询能够代为从加拿大公司注册处调档加拿大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一般为加拿大公司注册证书及股东董事名册),并办理中国领事馆的领事认证。
什么是加拿大公司主体资格证明?
中国公司在国内法院起诉加拿大公司时,国内法院要求被告方加拿大公司是在加拿大正常注册的实体、有备案的注册地点、法人信息明确,方可对被告方发起诉讼。因此用于诉讼时所指的主体资格证明一般为加拿大公司注册证书及董事股东名册。
加拿大公司的注册证书由公司注册处(registrar of companies)签发,一般叫做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该注册证书会体现加拿大公司名称及成立日期。
而加拿大公司的董事及股东名册(一般为Register of Members/Directors)上会体现公司股东、股本及股份结构等信息。
加拿大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的公证认证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1. 加拿大主体资格证明经加拿大当地公证员公证
2. 加拿大主体资格证明经加拿大外交部或省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3. 加拿大主体资格证明经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或者领事馆领事认证
国内如何起诉国外(境外)企业
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国外(境外)企业拖欠中国国内企业的货款现象,”赖账”的企业多起来了,国内企业往往束手无策,而根据中国的法律,可以在中国境内对在国内国外(境外)的企业提起诉讼,鉴于涉外起诉与国内不同,根据实践简要介绍在在国内如何对国外(境外)企业提起诉讼:
一、 国外企业身份的确立:
起诉国外(境外)企业首先要向法院提交被告的身份资料,通过国外(境外)的同行调取企业的资料,并作好公证、认证,然后在国内找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
二、 确立管辖法院:
目前由于法院本身力量所限,国内企业与国外(境外)企业的许多业务没有合同,所以一般法院对案件的管辖采取推诿态度,导致立案难,目前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诉讼材料的准备
1、双方的合同及订单。
这是确立双方合同关系的依据,确定是买卖合同或加工承揽等。
2、电子邮件的公证,涉外的贸易大多数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来往,涉及到合同、订单、欠款等等,对此邮件要通过公证,在公证处下载打印好。
3、对以上外文资料进行翻译。
4、提供货物出口的装箱单。
5、提供出口报关单。
6、与报关单一致的开具的形式发票。
7、提单。提单是最好的证明原告履行了交货义务。
8、对账单。
9、双方来往的函件。
10、催款通知或达成的补充协议。
四、法律适用
一般考虑国家主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采取最密切联系的原则,应当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 张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