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外商来华邀请函基本流程
二、外商来华邀请函申报操作方法
第一步:登录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eservice.beijing.gov.cn/ ,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见图1),进入登录界面(见图2)。
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在线申请的用户名以本公司注册地的区县代码为准,密码统一为:123456)
登录,点击登录。
区县名称
代码
区县名称
代码
东城区
1001
门头沟区
1010
西城区
1002
房山区
1011
崇文区
1003
石景山区
1012
宣武区
1004
昌平区
2001
朝阳区
1005
密云县
2002
海淀区
1006
平谷区
2003
丰台区
1007
怀柔区
2004
通州区
1008
延庆县
2005
顺义区
1009
大兴区
2007
找到核发外商来华邀请函,点击其菜单中“在线申请”进入邀请函申报主页。(见图3)
第三步:阅读常见问题后点击“申请外商来访报告表”。(见图4)
第四步:填写报告表并提交。(见图5)
报告表填写特别提示
1. 邀请方为境内公司中文名称
2.被邀请方为境外公司名称(如果外商是来华工作,可填写其境外公司名称或是来华人员姓名)
3.身份为境外公司职务(如:总经理。如果来华工作,则填写就业许可上列明的职务)
4.签证次数为1次(第一次来访、来华就业、需做认证国家及商务局要求办理一次邀请的)、2次、半年多次(一年内来华访问3次以上)、一年多次邀请(一年内来华访问6次以上)
5.有限期为三个月(单次邀请)、六个月(半年多次邀请)、十二个月(一年多次邀请)
6.停留天数为30天(如果是来华工作签证,日本、韩国填写365天,其它国家填写000天)
如实填写后,点击“提交”。(见图6)
第五步:申报成功5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审批结果(重复流程第一步到第三步),选择“审批结果查询”;(见图7)
第六步:审核通过后,点击打印《外国人来华申请报告表》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安全管理保证函》, 由邀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审核没有通过,按照审核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
第七步:持上述《外国人来华申请报告表》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安全管理保证函》及相关资料,到北京市商务委办事大厅11号窗口办理,一般情况下所需材料为(如有特殊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会当面提出):
(1) 邀请外国人来华安全管理保证函正本一份(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2) 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外国人来华申请报告表》一份;
(3) 邀请方申请函(邀请单位自拟:注明来华外商公司名称,人员姓名,来华目的,在华行程等)
(4) 邀请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入境人员护照复印件(如被邀请方是来华就业,还需提供劳动局颁发的就业许可,或提供工商局颁发的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6) 签证页复印件(半年多次需提供一年内F单次签证3个以上,一年多次邀请需提供一年内F单次签证6个以上)*单次、两次、来华就业不需提供;
(7) 经办人工作证或介绍信(代表处为经办人雇员证),身份证复印件。
第八步:经审核无误后,由窗口工作人员签发《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正本一份。
第九步:将取回的《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送达需要来华的外国客商。
第十步:外国客商到我驻外使、领馆,签证处办理入境签证。外国人凭正本的《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职业签证须同时交送“就业许可证书”)在三个月内到指定的我驻外使、领馆,签证处办理来华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