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商来华邀请函基本程序
1. 北京市各乡镇地方以上人民政府、各公司、企事业单位(包括国营、集体、合资、独资、私人公司)因经贸活动需要邀请外国人来京,必须代为办理与其来华目的相一致的签证邀请。
2. 外国人因经贸活动来京需要办理一次、二次有效商务签证(F)的,可以通过北京市商务局办理签证通知;也可以通过上述中方邀请单位所在区、县经贸委或局(总公司)出具邀请信或各类交易会请柬,邮寄或发传真给外方 (特别规定除外)。外国人凭签证通知或邀请信、请柬到我驻外使领馆(处)办理签证手续后即来京。
3. 北京市商务局除受理北京市各单位邀请外国人来京从事经贸活动的申请(审核签发一次、二次商务类签证通知(F))外,同时受理多次往返商务类签证通知、职业(工作)类签证通知 (Z) 、紧急情况下的机场落地签证通知 (F)。
具体流程为:
(1)根据外商来京目的, 申请单位先到其公司注册地的商务局或(总公司)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外商来访报告表(可在商务局网站下载表单也可以先从区商务局负责外商邀请的部门得到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后,直接上网填报)。填报完毕后,由邀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其公司注册地的商务局或(总公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邀请一律在网上录入后报北京市商务局贸易发展处。
(2)北京市商务局贸易发展处经认真审核无误后,当时将《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正本一份发给申请单位。
(3)申请单位将签证通知表原件邮寄给被邀请的外国人,外国人凭邮寄正本的”签证通知”(职业签证须同时邮寄就业许可证书)在三个月内到指定的我驻外使馆、领馆、签证处办理签证后即可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