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商来华半年多次往返商务签证、工作签证和尼日利亚、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土耳其、斯里兰卡、阿富汗以上7个国家一次、二次访问签证的企业,需到北京市商务局办理。区县商务局仅办理除上述七个国家之外的一次、二次访问签证的邀请函。
一、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北京市商务局在线服务平台,网址:http://eservice.beijing.gov.cn/点击进入“申请外商来华邀请函”。 填写用户名:xxxx 密码:xxxxxx;填写“申请外商来访报告表”并下载打印一式两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将审批合格号填写在“申请外商来访报告表”的右上角“第 号”位置;
2.携带材料如下:
·邀请外国人来华安全管理保证函正本一份(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外国人来华申请报告表》一份;
·邀请方申请函(注明外商来华目的,被邀请公司名称,来华人员情况,在华行程等);
·邀请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入境人员护照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不允许企业更改 “申请外商来华邀请函”用户名和密码。
2.企业要如实填写“申请外商来访报告表”的内容。
3.企业须在客人来华15天前上报申请。
4.来华日期只填写到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