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它允许国外公司的管理人员、高管或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被调到美国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与投资移民(如EB-5签证)相比,L1签证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存在显著差异。L1签证申请绿卡的基本条件包括必须证明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是在国外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具有专业知识的职位。美国公司必须与国外公司有关联关系,并且在美国运营正常。申请人必须前往美国从事管理职务或专业职位。L1签证持有者在美国工作期间,其岗位应保持管理层级或专业性质。L1签证与EB-5投资移民的主要区别在于,L1签证不要求大额投资。然而,它要求申请人在美国和外国公司之间有实质的管理或专业角色。此外,L1签证是一种临时工作签证,而EB-5投资移民签证则直接导致永久居留权。
由于L1签证涉及到企业运营和员工职位的具体细节,因此申请过程可能较为复杂。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公司文件、个人职位描述和公司运营证明等材料。重要的是,申请人应通过合格和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进行L1签证申请,以避免被一些不清楚签证要求的中介误导。对于那些打算通过L1签证移民美国的人来说,理解签证要求和合规性是至关重要的。的确,移民不是小事。在投资之前一定要三思而行,并且一定要寻找那些具有多年经验的,已经为很多人成功办理移民的机构才行。从事L1签证移民已有十余载的经验,对美国的移民法和移民相关时事也是颇为关注和有所研究的,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在美国买房子就可以通过L1签证来拿到美国绿卡诸如此类的消息和法案。虽说L1签证适合中产阶级移民,也是很快很省钱的途径,但是也不能把它想得太简单了。如果你只是买一些房子,而不是去在美国经营一家真正的公司。这个根本不符合L1形态,这是根本不符合L1签证的申请条件的,可以百分百的说,移民局是不会通过的。
美国L1签证转绿卡的条件如下:
- 1. 美国分公司雇员10-15人;
- 2. 美国公司年营业额达100万美金以上,并有正常纳税记录;
- 3. 美国分公司办公室真实存在。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申请L1转绿卡大多没有问题,当然还需要其他资料,证明这个公司在成立分公司至申请转绿卡时一直在经营,如有公司员工信息、业务往来合同、银行流水单等。L1签证即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是签发给被其中国公司调派到美国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将在美国担任经理级职务或具有专业知识,且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中至少为同一雇主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L1签证分L-1A和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L1A持有人以及直系亲属,法律允许这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在美公司成立成功运营一年之后,L1-A签证持有者便可依法以EB1-C职业移民渠道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人们通常所讲的”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