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归国人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F签证须知
一、申请F签证的对象:
在京任职受聘的外籍留学归国人员及其随行家属(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申请F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准确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在京任职受聘单位的公章,贴一张白色或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公函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出具的公函;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
5、本年度经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6、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
7、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签证。
三、申请F签证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2-5年的多次入境F签证,申请次数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