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机构办理外国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相关事宜
一、代表机构办理外籍人员就业证所需材料: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盖单位公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彩色照片两张;
2、《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文简历;(时间精确到月)
5、体检证明原件(由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
6、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护照首页和“Z”签证页);
7、学历证书及取得学历证书后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是指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和中国政府承认的执业(技术)或职业资格,提供材料为外文,需本市专业翻译公司翻译)
8、市工商管理局年度报告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免费办理
二、代表机构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所需材料:
1、《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表》(盖单位公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彩色照片两张;
2、《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文简历;
5、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6、体检证明原件(由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
7、市工商管理局年度报告通知书。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免费办理
三、代表机构办理就业证延期所需材料:
1、《延期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彩色照片两张;
2、年检后的《工商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代表处公章);
3、《就业证》正本;
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代表证》原件;
5、市工商管理局年度报告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有效护照原件。(台港澳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或台胞证原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免费办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在《就业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2、经办人员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工作证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中介机构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