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的外籍工作人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居留许可须知
关于企业中的外籍工作人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居留许可,以下是详细的指南和所需材料:
1. 申请对象:在京的国有、私营、三资企业中任职或受聘的外籍工作人员及其随行家属(包括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
2. 申请所需材料:
- 有效的护照和签证。
- 在京住宿地的派出所或旅店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 填写好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加盖在京受聘单位的公章,并贴上一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白色或浅蓝色背景)。
- 公司本年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 国家外国专家局或授权单位签发的《外国专家证》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证》。
- 18岁以上首次申请者需提交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
- 随行家属单独申请时,需提交受聘人员的护照、居留许可及在京受聘单位的公函。
- 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明。
- 父母、子女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 三资企业中的外籍投资者、企业法人代表及高级管理人员申请居留许可时,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明》。
所有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需附中文翻译,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三资企业需先在外管大队办理备案登记后,再申请居留许可。中国户籍未注销或仍具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需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
3. 申请时限:
- 企业法人代表、投资者及其随行家属可申请有效期为2年的居留许可。
- 其他外籍工作人员及其随行家属可申请有效期为1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人员须本人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这些规定确保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居留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当地的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