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生亲属申请L签证须知
一、申请签证的对象:
外国留学生的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父母或境外监护人。
二、申请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准确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在京就读院校的公章,贴一张白色或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留学生的护照和居留许可以及留学生在京就读院校公函;
5、父母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
7、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8、监护人须提供经公证的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签证。
三、申请签证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6个月或者1年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入境有效L签证,申请次数不限,签证有效期不得超过留学生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