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馆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文件的翻译、外国人就业政策咨询、外国人签证行程安排、签证材料的准备与递交、外国人面试陪同与证件递送服务等合法服务。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旧称: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如果您愿意,也可以从 政府机关网站 获得相似的信息或服务。如果您选择自行去政府机关递交申请,成功后您只需直接支付给政府机关政府费用。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 1.应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 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 缺的专业人员;
-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 工作资历证明;
-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 申请人国籍国或长期居住国(地区)官方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申请人体检证明;
- 聘用合同、任职证明或派遣函;
-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 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 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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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样本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