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邀请函的邀请事由
目前符合申办【邀请核实单】条件的事由分为以下几类:
- 1. 交流、访问、考察等;
- 2. 商业贸易活动;
- 3. 其他事由
外国人要入境中国,就必须取得邀请函,才能申请对应的签证入境,所以每个想入境中国的外国人,都不可避免的被提及“请提供由中国外事办部门批准的邀请函”。
邀请函有2种,一种是 PU邀请函(PU Letter) ,一种是 TE邀请函(TE Letter) ,其中PU或者TE并不是某英文单词的缩写,TE是什么意思?PU是指什么?PU邀请函常见是用来申请商务(M签证)或者工作(Z签证),而TE邀请函常见是用来申请访问(F签证)。
来华邀请函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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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邀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邀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来访目的、访问地点、停留天数、费用来源即国际机票和在华食宿行费用承担、签证使领馆;邀请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并另附访华日程安排)
3、邀请单位与受邀方的往来文件、信函或邮件记录
4、邀请单位《声明书》(附件可下载)
5、受邀人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受邀人曾有来华记录的,需提供来华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受邀人的任职证明(由受邀人工作单位出具,加盖受邀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名)
7、《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审批表》(附件可下载,一式5份)
8、商务洽谈类申请还需提交:上一年度完税/涉税/纳税证明、与受邀方有关的海关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有已签订的购销合同、海运提单,一并提供
9、用于核实的其他材料
10、《外国人入出境信息反馈表》(邀请单位在受邀人离境后填写,如无特殊原因需在10日内,与来华签证页复印件一并交至我办,否则不予以邀请单位的后续申请。表格附件可下载)
来华邀请函福建省申请流程和审批流程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属地县(市)区外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县(市)区外办核实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市外办审核,市外办通过后报省外办审核。
附:来华邀请函样本仅供参考